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

許小姐(潮店老板的案子)無罪

[Qualifier]許小姐平常就有幫她看到的所有動態做習慣性按讚的行為
[Rebuttal]她可能說謊,其實為同意劉先生發言,但如表示同意則會吃上誹謗罪名,所以說謊表示只是習慣
[Claim]許小姐可能有罪

2 則留言:

  1. [Others]:法官判定時可能也會依大眾的行為是其為一種"習慣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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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[Other]不過仍無法得知本人是否有這個「習慣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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