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SNU 1302-02 資訊相關法律論證部落格
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
第二階段論證摘要
原始立場: 阿明有罪 後來看了種種法條之後,發現光是按讚這種行為並沒有罪,要按了分享散波訊息才觸犯刑法,所以才轉為阿明沒有罪的立場. 收穫與遇到的困難: 讓我更加明白法律的界線,而且所有刑法都規定得很明確,沒有模糊地帶. 但在收集資料方面有遇上了一點小麻煩,但我很努力的克服了他,另外同學們的資料也給了我很大的幫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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