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

阿明按讚行為無罪

[Data]:阿明在青樹的臉書上按讚
[Backing]:按「讚」是臉書的預設功能,使用者用來表達關心、認同,功能類似於「閱」,所謂認同不一定是完全同意這則動態的內容,而是讓發布者了解到有哪些人閱讀過她的動態消息
[Rebuttal]:除非阿明不只按讚,還按了分享,則有可能成為散佈消息的第三者而構成毀謗罪
[Claim]:所以我認為阿明純粹按讚的行為無罪
[Others]:刑法第310條: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設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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